人、人类与新生———劳伦斯《骑马出走的女人》浅析
- 2011-10-17 15:08:07
- 晓月·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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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家劳伦斯是一位人们对其有颇多争议的作家,他生前的最后一部作品《恰特莱夫人的情人》更由于其大胆地描写性爱而引起轩然大波。在文学界,作家们也对劳伦斯褒贬不一。现代派诗人T•S•艾略特认为劳伦斯“除了他那个自告奋勇给漂泊无依的人们指引道路的‘内在光芒’这个最不值得信赖的欺人的向导以外,他没有别的足以凭借的指引。”而英国著名评论家E•M•福斯特却称赞劳伦斯是“我们这一代最伟大的富于想像力的小说家。”劳伦斯则在一首诗里这样进行自我写照:“请把月亮给我放在脚边,/ 把我的双足放在弯月上,就像一位神那样!/ 啊,让我的足踝沉浸在月亮里,这样我就能稳稳地 / 脚上穿着月儿,双足明亮而又清凉 / 走向我的目的地。/ 因为太阳怀着敌意,现在 / 他的脸庞好像一只红色的狮子。”这首诗以自然物为凭借,将自己的形象表现得如神一般,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的远见、救世的愿望和坚定的信念。月亮与太阳的对抗则反映出劳伦斯对自身处境的认识,他在对抗当时的大众,却决不放弃。
我们纵观劳伦斯的小说尤其是《虹》、《恋爱中的妇女》、《恰特莱夫人的情人》等,会发现劳伦斯作品有一个重要主题:反对工业文明和现代化对人性的扼杀,试图以某种方式或途径求得人类社会的新生。上面的三部长篇小说是在以实现身心一致的性关系来求得新生。劳伦斯历来崇尚原始的、生机盎然的大自然,极度厌恶现代工业文明。他试图以两性关系在感情和肉体上双重结合的方式来恢复人的天性,恢复原始的、自然的、充满活力的生命力个体,进而达到使被工业化摧残了生机的英国社会再生。这些都与他的自我写照一致。让人不禁对这位一生苦苦追寻人类新生的作家肃然起敬。
《骑马出走的女人》是劳伦斯短篇小说中的力作,它贯注了反对工业文明和现代化,探求人类新生的思想观念,但却丝毫不涉及性爱,将目光投向了原始的生活,是作者追求自然的哲学思想的艺术反映。作品贯穿了对工业文明和现代化下的个人,和作为群体的人类以及工业文明下人类的新生的思考,渗透了作者的救世情怀。
一、 两种生存方式
工业文明下的个人
白种女人“她”生活在工业文明和现代化中,接受了现代文明的教育,是一个为现代文明所塑造的人。按理说,她该算是很幸福的了,因为她有一个有钱的丈夫,有一儿一女,有仆人照顾她……但她并不幸福,她是一个不幸的人,一个被工业文明和现代化扭曲压抑的代表。
首先,她的丈夫“是人类中不可思议的怪物之一”,靠“赤手空拳挣下自己这份家业”,比她足足大了二十岁。在作者看来,这个人连“人”也称不上,只能称为怪物,作为人的她与作为怪物的老头结合,这就是她不幸的开始。她的丈夫爱她,“他爱她的身体,爱她所有的地方。”然而,这种爱是变质的,“他小心翼翼地护着她,就像对待自己的银矿似的”,她与银矿等价,那么,在丈夫眼中,她只是一笔财富而不是有独立意识的人,他要将她处于永远受其支配的地位,不许她单独外出,不许客人多看她几眼。丈夫真正爱的是什么呢?“他所热爱的是工作、工作、工作、创造事物。他的婚姻,他的孩子都是他创造的事物,是他事业的一部分,不过这一部分有一种情感上的收益罢了。”从这些情况来看,他的丈夫彻头彻尾是工业文明的一个化身,工业文明使人丧失了人的特性,失去了感情,将一切都用冰冷的价值来衡量,爱情,婚姻,都成为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事业的一部分,失去了原有的温馨和人情味。将人异化为物品甚至商品,失去原有的生机和活力,将人与人的关系简化为纯粹的利益关系——这就是工业文明的罪恶。
除了这个“只是从道义上统治着她,支配着她,使她牢牢地处于隶属地位”的丈夫外,她生活的环境也是死气沉沉的人化自然,给她持久的压力。绵绵不断的山峦阻挡了她的视线,荒野里一个个从银矿里挖出来的粉红色尖顶干土堆象征着财富的丑恶,缩在里面的阳台是畏琐的,死气沉沉的大教堂,“死气沉沉的大门”,没人愿意扔开的死狗……其实,这一切整个就是“死气沉沉的景象中的死亡景象”。这个环境就是典型的历经了工业文明和现代化的环境,让人窒息的环境。
很自然的,有这样的丈夫、有这样的生活环境,换言之,有工业文明这个无形而又巨大的阴影,“她精神上的发展在她婚后神秘地中止了,完全被抑制住了。”这是“她”个人的悲哀,也是整个生活在工业文明下的人类的悲哀。她的丈夫同样是工业文明的牺牲品,他的异化行为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他不过在按他被工业文明训化出的思维行动。作者无疑暗示着,长此以往,三十余岁的她和她正老迈的丈夫,不久将在工业文明的压迫中灭亡,不得拯救。
然而,“她”开始觉醒了,“她的神经开始慢慢出了毛病:她一定要出去。她一定要出去。”客人有关印第安人的谈话明确了她的方向:她要到印第安人那里获得新生。
群体中的生存
从印第安人这方面说,他们本身就是以群体而非个人的形式生存,他们没有单独的利益或行动,即使是被允许在外面停留较长时间的小卡西克,也是因为将来要当卡西克,更好的维护族的生存和发展而被派遣出外。这里,族等于我,集体等同于个人,人类等同于单独的人。除了生存意识的集体化外,印第安人与自然也是一体的,他们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他们可以很轻松地在陡峭的山坡上挺直了身子走,而“她”只能匍匐前进;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充满了原始的古朴味,自然物占绝对优势;处于山谷之中,有小河溪流,高高的杨树,焦黄的玉米田……这些都是她所在的那个死气沉沉的矿区所没有的。印第安人的这种生存状态正是劳伦斯所欣赏和向往的人类的生存状态,他们代表了劳伦斯的生存理想,是人与自然的高度融合,人在自然中最充分惬意地展示人类本质力量。简单地讲,印第安人以个人与集体合一、人与自然合一的状态生存,我们姑且把这种状态称为类生存状态。
“她”骑马出走遇到印第安人到小说结束,实际上是“她”由个人性的生存到群体性的生存变化,即由人的生存到人类的生存。“她”感觉到印第安人看她的神情总是“没有任何感官和性欲的成份”当她表示“从白人的上帝那儿走开,来寻找奇尔朱人的上帝”后,她已不自觉地成为一个类生存着的人,因为她在印第安人中间,已成为这族印第安人整体利益的肩负者,是为了整族印第安人而生存或死亡,她已融入了这个印第安人群体。
从印第安人对待她的态度上,我们也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类生存意识。会西班牙语的小卡西克从个人意志上说对她有好感,没有恶意,“他大的黑眼睛总是含着欣喜的神情凝视着她,目光中几乎带有几分依依的恋爱”。然而,作为一个族的首领,他要为整个奇尔朱族印第安人利益而行动,他负有一个族类的责任,关系着信仰中的世界的改造和人类的新生。因此,他“对她又抱有一种神秘的仇恨”,要将“她”奉献给太阳。他的个人意识是从属于类生存状态的。
业已年迈的卡西克出场的次数不多,但在他与“她”的接触中,依然反映出他的类生存特征。现在我们只来看一个细节:
“他(老卡西克)想要你打个表示和平的手势”,那个年轻人翻译着,一边把手势做给她看。“对他表示和平,向他告别。”
这个老卡西克向一个将被杀死的作为祭品的白种女人要求和平,这一举动意味着作为个人的老卡西克从生命的角度对“她”这个单个人的关怀。老卡西克意识到对“她”生命的剥夺是残酷的,“她”很可能会对本族印第安人尤其是老卡西克本人怀有仇恨,这个表示和平的手势是打给老卡西克的。然而,老卡西克同时也是类生存着的,老卡西克就是这个印第安族,“她”表示和平的手势打给他也就同时打给了这个族的印第安人。“她”如果不对这个族表示和平,心怀仇恨,那么,将“她”献给奇尔朱神,未必能让“她”完成印第安人信仰中带话给太阳,以改造世界的任务。那个和平的手势,是老卡西克更是整个印第安族的必需,是类生存的必需。
对整个印第安族来说,白种女人“她”是异类,他们看她没有任何性的成份,“他们是无法亲近的。他们根本不可能把她当作女人来看待。好像她根本不是一个女人”但是她又是异乎寻常的重要,她是为整个族的印第安人而生存和死亡,与他们的类生存密切相关,她是向太阳传达意旨的使者,肩负着使一个族类新生的重大使命。他们与她是同样类生存着的,同样重要,他们对她的所有行为,都打上了集体的印迹。拿“她”祭祀,是依照他们的信仰行事,这个信仰就是“当一个白种女人把自己牺牲给我们的神的时候,我们的神就会着手重建这个世界,白种人的神明就会粉碎。”类生存着的印第安人相信并渴望世界的重建。“她”处于类生存状态后,不自觉的改变了意识的状态,对祭祀由害怕变成了自愿。
劳伦斯从以上几个方面多角度地展现了一种类生存状态,思考探索了其中的各种关系。这种展示实际上将人的两种生存状态作了比较。但这个对比并不是目的,劳伦斯的真正主题是——新生。
二、新生
劳伦斯在“她”遇到印第安人后,展示了工业文明下的人的另一种生存状态,即人作为一个类而生存的状态。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开篇已经说过劳伦斯憎恨工业文明和现代化对人的异化,崇尚自然。在《恰特莱夫人的情人》中,他将性爱和大自然融合,寻求人类的解脱途径。在《骑马出走的女人》中,劳伦斯将人类新生的希望放在了与大自然紧密结合的,拥有人类最原始、最真实展现本能的类生活着的印第安人那里。
依据劳伦斯的非理性判断标准,奇尔朱印第安人不是野蛮、愚昧的化身,而拥有劳伦斯欣赏和向往的人类应有的特征,代表了人类新生。死亡和新生在这里奇妙地融合了。
白种女人“她”首先得到了新生。文章多达八次直接写她觉得自己仿佛已经死了。其中七次是在她初见印第安人到她住在印第安人中间这段时间产生。那么她死去的是什么呢?是过去的自己,是那个生活在工业文明中被压抑扭曲、受过文明教育、矜持、自信、高傲、思想发展停滞而个人意志突然复苏的矿主太太,新生的是作为类生存着的,为印第安人那种富有生气和活力的原始而单纯的生活所震撼的人,由此她也才真正感到了生命的存在,超越了文明与个人意志力。
作品中写到了印第安人的一种药,这种药能让她产生奇妙的感觉,让她听觉、嗅觉变得十分敏锐,“觉得自己所有的感官好像都扩散在空间”。我们不妨这样认为,感官的延伸也就是意味着生命同时延伸和扩展,听得到看得到的广大的世界实际上是一种与世界融合的状态,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生命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人是最自然、最真实的,也是最能反抗工业文明的异化力量的。作品也写到了印第安人的舞蹈。看那种无休无止的,充满无边的力量的表演时,她知道了自己将被献上祭坛的命运,感到恐惧,但最后也自愿接受。这种表演是原始、朴素的,也是富有活力的,是人的力量真实的显现。这种无休止的力的展示,本身就代表了与自然融合的永生。药也好,舞蹈也好,都是属于印第安人的,它们与自然结合,也就与劳伦斯心目中的理想人类结合,工业文明中的人类接受印第安人的生存状态,接受自然才能新生,才能如印第安人永生。
祭祀是文章贯穿的一条线,是印第安人围绕“她”展开的中心事件。献祭的意义在于再生,因为献祭后奇尔朱人的“神就会着手重建这个世界,白种人的神明就会粉碎。”这是劳伦斯 对工业文明世界的直接否定。“她”则接受了这个观点,因而在为她献祭作准备时,“她并不在意。她愿意。”她的牺牲与其说是为了奇尔朱印第安人重新掌握世界,不如说是为了人类新生。她最后一次死亡感觉是在献祭前不久,“我已经死了。我很快地再死上一次,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已经死了”,是那个工业文明扭曲的她已经死了,“再死上一次”则是她个体生命的结束,她意识到她自己已不是以往的生存状态,而新生为另一种生存状态,那么在新的生存状态中,她的死是与这种生存状态一致的,因而,“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她的死亡与世界的新生是同时的,印第安人要等待“红日临近落山之前,它便会从正面透过那根水柱,一直照到岩洞最深的地方。”这个时刻,无疑是最为神圣和悲壮的,人类新生也就从那个时刻开始,也就有了永生的希望。
全文看来,文章贯注了劳伦斯对人类生存状态的思索,极力批判了工业文明对人的戕害,充满对与自然融合、原始、充满生命力的类生活状态的崇尚。愿那道“一直照到岩洞最深的地方”的阳光照亮劳伦斯的希望,也照亮人类的新生。